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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和我知会过了,但我并不想让简单的学堂变的复杂。等终于正式住进南郊的房子时,已经是年后二十几天了。一切稍稍安定下来,我没有忘记自己说的话。我去找他,特意让平儿驾了马车。一路上,平儿几次欲言又止。“有什么就说,别憋在心里。”“少爷,二三两就能买个机灵的丫鬟,为什么非要买那个老相公呢?”平儿口中的“老相公”正是沫乐,我打探了一些人才知道他的名字的,或许以前有人记得,但现在他只是人们口中的老相公,已经很少有人叫得出他的名字了。或许,等过些日子,他死了,就更没有人记得这么一个人了。“他没什么不好。”这是我真实想法。“少爷,他年轻时倒是风光过几年,只怪他没攒好养老钱,现在老了没人要了,还得出来吃这碗饭。少爷你是看上他哪点了?我知你心肠好,但我看他现在,连端夜壶都不够格了。”“小子说话越来越胆大了,好好驾你车,少言语。”平儿立即噤声。我倒不是真生气,有些无奈,连平儿这么小的孩子都很懂得人的高低贵贱之分,更何况其他人呢。房子依旧残破,我尚未推门,里面的呻吟急喘声就让我有些面红。本来信誓旦旦来接人,却没想到是这般场景,一时犹豫不知如何是好。我下意识看了一眼巷口的马车,一把推开了门。里面的人并没有被人撞破的窘态,反而大大咧咧,不遮不掩。一人怒骂道:“哪个不长眼的!没见老子办好事呢!”我没理会那人,沫乐被压在残破的床上,试图用被子遮掩一下同样残破的身体,他看了我一眼,就把头转向里侧。“沫乐……”“哪来的龟儿子!快滚出去!”压在沫乐身上的人说。我一眼也不想看那人!我皱眉道:“沫乐我已经买下了……”“哦?买下我?”这次打断我的是沫乐,他直起身,从床里侧拿出一个精致的荷包,正是那天我留给他的,“银子还你。那天你走太快,我可没答应。拿了它,你快走吧。”我愣住了,千思万虑,从没想过,会有这样的场面——他竟不愿意和我走!我以自己的想法,他没有理由不跟我的——他如今过着这般不堪的生活。但他的反应,却像是给我一记耳光。我愤愤地拽下自己身上的荷包,丢给另一人:“你走,以后别来找沫乐了。”那人掂了掂荷包,显是动心了。沫乐急忙拉住那人胳膊:“别走。”又不知在他耳畔说了些什么,那人顿了一下,一甩手将银子扔给我:“快给爷爷滚,这老货愿意跟我,你再纠缠,爷爷我就报官!”我不明白沫乐为什么不愿意跟我,一时怎么也想不通。我拾起我的荷包,深深看着沫乐,他暧昧地攀在那人脖子上,却避开我的目光,不愿与我对视。“沫乐,为什么?我虽不能允你什么,但跟着我,起码可以保你不被人欺、不受温饱之苦。”沫乐没搭话。只有那人粗鲁地推倒沫乐,显得烦躁不耐。我仿佛受到了羞辱,一顿足,也没再停留。我感到生气,看他这般堕落。不久,我对城中于我的传言也有所耳闻了。当然是我和沫乐风流的传闻了。其中不堪入耳的,惹人愤怒,自是不想多提。料想沫乐一定也是听闻的,其中的污言秽语,不知他受得受不得。我回去细想了很久,心中五味陈杂,不知怎么形容,只觉得还应该再找他一次,有些事,是要问清楚的。作者有话要说: 喜欢的请冒泡哦有什么错处可以指出来大家一起捉虫~~~撒花~~~庆祝~~~☆、第二章沫乐这天,我听见院子里洪叔训斥平儿的声音,平儿尚小,不知是做了什么不如洪叔意的事了。我去过问:“洪叔,这是谓何事?”平儿低着头,洪叔瞥了我一眼,意味很明显,他也是听说了我的传闻。有些事,我做了决定的,是没人可以改变的。洪叔意味深长地说:“等过段日子,让徐大人为你指门亲事。现在,平儿既是贴身伺候你的,你也不要在外面胡混。机灵点,听明白没?”最后一句是对平儿说的,他拉扯了沫乐的耳朵。平儿立刻捂着耳朵答道:“平儿明白。”洪叔待人严苛,比起我,平儿更怕洪叔些。洪叔在这事上有些老古板,他让平儿伺候我,是嫌我在外沾染不干净的人。只是平儿还那么小,等他长大,要怎么娶妻生子。夜深,我坐在书房无心作画,平儿在旁边挽袖研墨。自白日起,平儿像是怕我似的,不如往日的话多。“不用研了,取灯回房。”我对平儿道。回到房里,我瞥见平儿耳后有些黑物,拿过他手里的灯,细一看,竟是一块小指肚大小的血迹。还没待我开口发问,平儿却一把抱住了我。“这是做什么?”我拉开他,但心下也明了,无非是洪叔的意思。平儿平日里算是个机灵的,但到底是年纪小,这时被我拉开,便低垂着头,羞得满脸通红:“平儿越礼了。”这事若是一年前,我可能因为新奇就收了平儿了,但如今是不同了。我怜平儿幼小,且对他并无那般意思,何必耽误他呢。“这事你不用担心,我自有计较。你那伤是哪来的?”我心想,莫不是洪叔动的手?“是平儿不小心……”看他吞吞吐吐的样子,心下了然。洪叔的脾气是越来越易怒了。“你下去直管去东厢取了伤药来擦,几日便好。”================私塾按部就班的开始了,比我预想的好,附近的一些孩子也愿意来这读书,本想婉谢那些富商家的小公子的,但出乎我意料的,他们却给我带来了一个我想破头也想不到的大礼。——沫乐。——他们差人把沫乐送到了我住处。先看到沫乐的是平儿:“这……是?怎么是你?!”然后是洪叔,可想而知洪叔的愤怒,若不是碍于张大善人的面子,估计洪叔早就一扫帚把他们砸出门外了!我是最后看见沫乐了的,不算迟,只是一下没认出沫乐。第一眼看过去,还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禁脔——从小那样的生活,已经不可能会像正常男人了。举手投足,穿衣打扮,都不会是真正公子哥那样的。他显然是被精心打扮过的,换了干净艳丽的衣裳,头发有了光泽,脸色也不是灰白的,甚至连唇上也染了些许胭